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
Ch10.合上帝心意的戀愛和約會
異性交往三階段- 相識(交友)
- (交往初期)應該設法更深入地彼此認識
- 彼此認識對方的
- 個性
- 生活習慣
- 家庭背景
- 社交生活
- 人生觀
- 價值觀
- 靈命程度
- 彼此接納對方的全部
- 亦是相知的前提
- 也是進入「戀愛」的基礎階段
- 鼓勵情侶們
- 在「相識階段」邀請一位輔導者來進行有計畫的輔導
- 建立「約定」
- 不穿著過於性感、暴露之衣服,以免產生性誘惑
- 挑逗、煽情或有性暗示之言辭不出口
- 不可有輕佻之動作、舉止(雙手要永遠放在自己的身上)
- 避免在昏暗、僻靜、隱密之環境中約會(要以公眾場合為佳)
- 避免兩人獨處之場所和房間,以免情不自禁
- 不可觀看黃色書刊、電影、音樂、圖片等
- 要勇敢向對方任何不合理或不應有之「要求」說「不」(甚至離開現場)
- 不任意使性子、發脾氣,更不口出威脅或傷害對方的話語,而是理性的溝通中共同解決問題
- 約會地點的選擇應妥善計劃與設計,也可偶而邀請其他友人一同前往
- 檢查點
- 若彼此未能真實地瞭解和接納對方,就不要貿然的進入「戀愛」階段
- 雙方在重要的態度和價值觀上有顯著的差距和無法解決的衝突時,就當理智地分手
- 避免雙方在認知上和情感上產生混淆發生難以收拾的後果
- 相知(戀愛)
- 若相識階段瞭解不足,則情感進展有過速之虞
- 即彼此瞭解不足
- 或尚未肯定承諾之前就發生各樣不一的「性接觸」
- (經常性的盲點)將對方缺點或問題予以淡化或忽視,甚至幻想可以改變對方或說服自己可以容忍對方
- 是一個付出和接納情感的階段,也是一個孕育情感的階段
- 在此階段中的情侶
- 渴望增加相處的時間
- 但是,作者希望傳遞一個訊息是
- 情感的付出或接受,仍然得在合乎理性與上帝心意的範疇下來進行
- 雙方要抱持正確的心態和舉止言行來進行
- 彼此學習的重點
- 彼此欣賞
- 彼此包容
- 彼此尊重
- 培養默契
- 培養共同興趣
- 交換心得
- 分享價值觀
- 積極地「發現對方的思想和心靈中跟自己有所會通和值得分享的部份」
- 並深切地「思量未來彼此將如何做真實委身的承諾」
- 「戀愛」並不如想像中的簡單和容易
- 避免過於親密地膩在一起
- 避免肌膚之親的感官享受
- 戀愛不只是享受感情,也要將情感約束在理性的範圍之內
- 且透過理性去建立真實心靈相通的喜樂
- 應當安排和對方雙親與家人見面和認識
- 勸告情侶們
- 堤防情慾引發而出之罪惡
- 好好約束自己的情感、行為和舉旨
- 常存敬畏上帝和尊重對方的心態
- 檢查點
- 完善的婚前預備是奠定成熟的婚姻的基礎
- 若相識階段瞭解不足,則情感進展有過速之虞
- 相許(結婚)
- 相識(交友)
- 約會
- 媒介
- 社交的
- 擇偶的
- 內容或方式
- 不應該只安排感官和性享受的層面
- 交談
- 積極聆聽
- 從事有意義的活動
- 確立談話的內容
- 經營生活的理念
- 建立共識
- 時間管理
- 金錢管理
- 健康管理
- 休閒安排
- 社交生活
- 日常管理
- 建立共識
- 建立家庭的理念
- 提出具體實踐方案
- 夫妻關係的營造
- 親子關係的建立
- 姻親關係的維護
- 生育計畫的安排
- 居住計畫的協調
- 三代同堂
- 各自獨立
- 孝親方式
- 家務處理的分配
- 提出具體實踐方案
- 價值觀的協調
- 縮短雙方認知差距
- 雙方職業的選擇
- 人際關係的態度
- 社會參與的理念
- 生活習慣的認知
- 教養兒女的看法
- 理財消費的原則
- 聖工奉獻的態度
- 夫妻成長的目標
- 縮短雙方認知差距
- 屬靈成長的計畫
- 增進共同的成長
- 分享個人性格(個性)上的優缺點
- 分享彼此如何實踐基督化生活的體驗
- 靈修與屬靈課程的學習計畫
- 教會生活的參與和事奉計畫
- 傳福音做見證的經驗
- 增進共同的成長
- 經營生活的理念
- 安排與雙方家人會面
- 接納對方家人
- 表達渴望被對方家人接納的誠意
- 對方家人亦是戀愛的對象
- 客廳與廚房是和對方家人相處的最佳場所
- 安排家庭旅遊、會餐、活動
- 目標
- 發展兩性之間成熟的關係
- 討主喜悅、榮神益人
- 功能
- 確認對方是否是可共渡此生的人
- 學習暸解對方感受與生活經驗
- 學習分享和承擔角色的責任
- 態度
- 慎重
- 嚴謹
- 媒介
- 結論
- 成熟的約會是奠定成熟婚姻的第一要件
Ch9.擇偶的認知
擇偶的目的- 創二:18~24
- 結束獨居生活
- 與另一位異性攜手進入婚姻
- 共同經營一個家庭
- 五個層面的分享
- 肉體中彼此滿足
- 工作上彼此分擔
- 生活中彼此分享
- 生命中相互建造
- 角色中彼此成全
- 夫妻關係可以滿足人對
- 親密關係
- 歸屬的需求
- 創二:18~24
- 為何要重視擇偶
- 因為 ...
- 由於擇偶的目的是為了成全未來的婚姻
- 所以 ...
- 不得以兒戲般的態度、要以嚴肅的態度和聖潔的行動去進行
- 因為 ...
- 擇偶的認知
- 婚姻關係是一種「兩個人以上」的關係
- 婚姻生活是夫妻雙方合作經營的生活
- 雙方「共同聯手」所建造的婚姻生活
- 共享二人勞碌同得美好果效
- 成為甘苦與共的扶持者
- 來自不同背景
- 生活哲學的差異
- 「價值觀」的不同
- 在擇偶和交往過程中,雙方應抱持
- 理性的態度
- 考量彼此是否擁有接納的能力
- 考量彼此是否有面對雙方差異的能力
- 有人曾提出擇偶條件的建議:
- A = Appearance ( 長相、外貌 )
- B = Background ( 背景、家世 )
- C = Christian ( 信仰 )
- 對基督徒而言,是一名堅持真正「重生」的基督徒
- 擁有愛主並為主而活的心志
- D = Devotion ( 信心、美德 )
- E = Education ( 教育程度 )
- F = Finance ( 經濟基礎 )
- 作者提出三方面基本認知
- 他(她)和個人的關係
- 1.具備自我表達和溝通的能力
- 妥協(協調)─建立共識
- 關鍵在於清楚地傳達自己的意思給對方,並正確地理解對方傳遞的訊息
- 表達的重點在揭櫫自我的
- 思想
- 情感
- 意志
- 溝通的媒介影響相處的品質
- 態度
- 言語
- 動作
- 作者建議婚前溝通的幾個觀察重點
- a.要
- 清楚
- 正面
- 直截(非指快言快語)
- 誠實
- b.不
- 誇大
- 虛假
- c.
- 從容自若
- 不帶「自衛」或「攻擊性」的態度和言辭
- 不批評、不論斷、不譏諷、不幸災樂禍、不令人尷尬
- d.語氣排除
- 「主觀」
- 「操縱」
- 「命令」
- 「張狂」
- 「吹毛求疵」
- e.避免
- 「弦外之音」
- 「暗示性」
- 「謎語性」
- f.懂得
- 做合理的要求或拒絕
- a.要
- 2.具備成熟的性格
- 自我肯定
- 自我管理
- 思想
- 情感
- 意志
- 生活
- 勇於面對事實、不把挫敗歸咎他人、勇於承擔責任
- 能自我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讓惡劣的情緒「波及」或「污染」他人
- 容易與人相處的人、不會過分的自我防衛或特別敏感
- 不會將自己過去經驗套用在其他情境中來加以解讀,以致歪曲事實或誤會他人
- 對自我有客觀和正確的認知
- 懂得尊重自己和他人;也了解人與人之間的個別差異
- 3.具備經營生活的決心
- 彼此通力合作一起面對經營
- 經營生活必須以「決心」作為後盾
- 1.具備自我表達和溝通的能力
- 他(她)和家族的關係
- 認識並了解對方的家人
- 姻親關係的重要性不亞於夫妻關係
- 被雙方家人真正接納是更重要的事實
- 戀愛過程中不要只聚焦於兩人身上,務必試著了解對方家人,讓他們接納你、愛你
- 他(她)和社會的關係
- 結婚不只改變了彼此的角色,也為我們帶來更多的親戚和朋友
- 婚前無法預測婚後社會關係的狀況,但可加強心理建設準備學習接納對方的親人與朋友(對自己而言是陌生的)
- 如何建立積極美好的關係?
- 除去個人先入為主的觀念或價值觀
- 配合對方作為努力的目標
- 「無私」和「捨己」的精神是經營婚姻的最高藝術
- 他(她)和個人的關係
- 適宜的對象
- 「在主裏」
- 要在「上帝的家中」選擇
- 選擇「分別為聖的人」
- 信與不信不要同負一軛
- 上帝注重「主裏的婚配」為要人得著「虔誠的後代」
- 「重生」、「愛主」、「為主而活」
- 重視上帝話語的人
- 以耶和華為樂的人
- 專等候神的人
- 敬畏耶和華的人
- 有智慧、有知識的人
- 具備才德和殷勤的人
- 不輕易發怒的人
- 心存謙卑的人
- 成全聖徒的人
- 自我的預備
- 心理方面
- 接納
- 對方家庭
- 對方親友
- 彼此差異
- 勇於面對挫折
- 面對體力的疲憊
- 款待親友所帶來經濟上的額外開支和精力的消耗
- 雙方價值觀的衝突
- 姻親間可能引發的衝突
- 因對方的社會關係帶來的困擾
- 生活中的壓力與突發事件
- 生活中的各項經濟計劃與開支
- 責任的承擔與捨己
- 接納
- 實際生活
- 保持聖潔、正常有紀律和喜樂的單身生活
- 充實自我、多方學習、讓自己更加成熟
- 操練自己在個性上、情緒上更加成熟、體貼、親切
- 請教婚姻成功的長者或朋友如何經營成功的婚姻
- 多與對方親人朋友相處、溝通,也學習適應他們的生活方式
- 提早與雙方親人溝通未來經營的家庭模式,增進雙方家族間的理解與接納
- 及早儲蓄為未來作預備
- 考慮未來如何配搭教會服事工作
- 心理方面
- 結語
- 唯有選擇好並決定去「委身」和配合「捨己的愛」,才能經營出真實和地久天長的愛情與婚姻
Ch8.浪漫愛情有陷阱
婚姻並非想像中的美好與祥和Mike Mason:「最令結婚人驚駭的,莫過於發現浪漫的愛情只是曇花一現就香消玉殞。彼此實際上根本缺少認識或瞭解;原以為最親近的人,曾幾何時竟變得那麼陌生。」
- 情人的眼睛是盲目的?
- 婚姻不是僅僅建立在愛與性之單純關係上的生活
- Brian L. Harbour將婚姻視為「一個完整的、與整個生命息息相關的集合體」,其中包括「愛、對話、性、親子關係、生活哲學與每天的日常生活」
- 浪漫的愛情只給一些模糊的概念,阻礙了情侶們對婚姻的認識
- 因此當日後婚姻生活出現困難時,許多情緒化的字眼便傷害婚姻的關係
- 你已經不愛我了
- 你並沒有真正愛我
- 為什麼你以前不是這個樣子
- 你的愛已經改變了
- 因此熱戀中的男女應當留意和謹慎分辨
- 「愛」(感情) ─ 愛感的現實
- 激情 ─ 幾乎會毫無保留地讓情侶的注意力集中在甜蜜的快樂約會時光上
- 導致無法想像現實生活中的真相究竟如何
- 高估自己和對方應付這些問題的能力
- 以「救世主」自居,認為個人的魅力和愛情的力量足以「擺平」一切的問題
- 婚前就甚少機會兩人可以共同面對現實的物質生活與複雜的人際關係
- 導致產生「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種說法
- 激情 ─ 幾乎會毫無保留地讓情侶的注意力集中在甜蜜的快樂約會時光上
- 「情」(實情) ─ 現實的愛感
- 婚姻生活是涵蓋全面的,除了愛情之外,其他的任何事情也都在生活中佔有一席之地
- 浪漫愛仍然存在於婚姻當中
- 婚姻生活之特色乃是現實、多元化的
- 婚姻是一個有許多人事物參與其中的環境
- 婚姻中的愛情本該是婚前愛情的延續
- 當兩人經歷過眼淚、歡笑、艱難、責任和複雜之人際關係等鍛鍊後,就逐漸體會出現實中的愛感正以另一種嶄新的面貌展現在婚姻生活中
- 這是一種比浪漫愛更美、更完全之委身的理性愛,也是透過浪漫愛的基礎所萃煉出來的真愛
- 對於真愛的偏差觀念
- 浪漫愛的陷阱:「我們彼此深深瞭解著對方」
- 此一偏差觀念也是從內在的感覺產生的
- 「事情將美好地在我們的預期中完滿達成」
- 浪漫愛讓人產生「強烈的愛情感覺即是真愛」
- 「愛情能妥善解決一切問題」的錯覺
- 浪漫愛的陷阱:「我們彼此深深瞭解著對方」
- 「愛」(感情) ─ 愛感的現實
- 因此當日後婚姻生活出現困難時,許多情緒化的字眼便傷害婚姻的關係
- 對婚姻真相的認識
- 需了解婚姻中複雜的關係和生活
- 需不斷的重新去調整和適應
- 勿將婚前與婚後的愛情世界截然與予「二分」
「愛感的現實」和「現實的愛感」是同時並存
人需要「決定」(理性的)讓他的愛情發揮足夠的力量(要靠主恩典)
- 在多元化的現實生活中執著那份真實的委身
必須以成熟的心智來重視浪漫愛和理性愛於內在情緒和現實生活中的運作,切勿落入感性的錯覺而將浪漫愛高舉成唯一能解決問題和滿族全面需求的仙丹與萬能鑰匙
浪漫愛常容易導向「要求對方滿足自我需求」的層面
- 婚姻生活的實情是
- 多元化生活
- 無法將婚姻生活的重心全面投注於單單滿足兩人情感層面的需求
- 資源和注意力如何分配
- 需學習在日常生活和各種關係中協調彼此對情感和性的需求
- 在「捨己」的前提下(以理性作為主導),以對方所處的環境、狀況和其需求為中心
- 不以自我的訴求和需求為中心
- 不要將「以為如何」(內心的感覺)和「本來如何」(認知的實情)混淆在一起
- 多元化生活
- 婚姻關係的經營
- 學習「無條件的理性愛」
- 不將愛情的感覺匯集於某一刻的激情
- 如何在現實中平衡自我的需求
- 如何調整自我且將全面生活合關係安排至最合理的狀況
- 如何藉著委身、捨己和上帝的恩典來經營婚姻
- 哥林多前書十三4~8
- 透視個人對承諾和委身的肯定 ─
- 從平順、挫折、美好、醜陋的現實中
- 甚至在毫無強烈愛情感覺時,不去否定自己依然對愛感有深深的需求,而願意付出「無條件的愛」
- 是一種最冷靜、理性卻又最深情的愛
- 在透視了對方的缺點、軟弱和不可愛之後仍然深愛對方
- 真實的愛是 ─
- 透過「積極的思想」而在「放棄自我為中心」的意念中去決定委身、決定捨己
- 不將愛情的感覺匯集於某一刻的激情
- 雙方需要藉著身、心、靈的分享和契合來達到親密美妙的合一
- 敏感且細膩地注意對方的需求
- 付出積極的聆聽和有效的協助、創意性地讓對方生活在幸福的環境中
- 透過彼此的溝通、分享、一起同工、參與活動,都可以更直接且深入地認識對方真實、不完美的一面
- 接納對方
- 實踐委身與捨己
- 學習「無條件的理性愛」
- 需了解婚姻中複雜的關係和生活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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